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惩处

2022-07-1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处罚虽然在我国国家安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刑法法则的规定,对于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应当从重处罚。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处罚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惩处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惩处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北京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北京无罪辩护律师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