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的弟弟涉嫌交通肇事,警方告知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刘先生不确定这对弟弟是好是坏,不知道该支持弟弟认罪认罚,还是选择其他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北京刑事律师徐晓鹏律师表示,是否选择认罪认罚,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刘先生的弟弟在案件中责任明确,证据充分,徐律师经过分析后,认为认罪认罚对其较为有利。徐律师向刘先生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协助弟弟与检察机关沟通,在确保弟弟自愿、真实的前提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刘先生的弟弟获得了从轻处罚。家属在面对认罪认罚选择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