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不少人稀里糊涂就掉进 “帮信罪” 的坑。小王就是这样,朋友说借他银行卡走几笔账,给点好处费。小王想着不过是举手之劳,哪知道这一借,自己竟成了 “犯罪分子” 的帮凶,被警方找上门,面临刑事指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小王的行为看似简单出借银行卡,实则可能符合帮信罪构成要件,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家人急得团团转时,打听到北京刑事律师徐晓鹏。徐律师仔细梳理案件,发现小王对朋友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确实不知情,属于典型的被蒙骗卷入。他从主观故意认定、证据关联性等角度入手,依据法律中对 “明知” 要件的界定,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成功帮小王减轻处罚,让小王避免了牢狱之灾。所以说,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找像徐晓鹏律师这样专业的人,别让自己稀里糊涂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