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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徐晓鹏:让 “酒后冲动” 少留遗憾

2025-05-23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老周和朋友聚会喝多了,和邻桌发生口角,一冲动动了手,结果把人打伤,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老周后悔得直拍大腿,这一时冲动,可能要付出惨痛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老周的行为若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将依据伤害程度面临相应刑罚。

徐晓鹏律师接手后,一方面积极促成老周与伤者达成赔偿和解,另一方面,从案件情节、老周的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辩护。他向法庭说明老周平时为人老实,此次是酒后冲动,主观恶性较小。最终,老周得到了从轻处罚。喝酒误事,犯了错也别怕,找徐晓鹏律师,说不定就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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