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武装叛乱罪的概念

2022-07-18 来源:北京取保候审律师

主权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就经常强调主权完整的重要性,所以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有些西亚国家就是出现主权的混乱造成中国家的动荡不安,我国刑法中就有武装叛乱罪,那么武装叛乱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武装叛乱罪的概念

武装叛乱罪是指采取武装对抗的形式,以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或者意图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暴乱罪是指采取武装的形式,与国家或政府进行对抗的行为。对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刑法还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二、武装叛乱罪量刑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主体。进行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犯罪,实践中往往是多人或众人所为,例如某种组织或集团所为,单个人是不可能进行这两种犯罪活动;个人如果具有这种行为的,应依本法的其他有关条文定罪处刑。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处罚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本条第2款规定,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基于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本法将其规定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这里的策动,是通过策划、鼓动,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行为。胁迫,是指威胁、强迫或者控制他人参与犯罪活动;勾引,是指利用名利、地位、色情等手段,引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收买,是指用金钱、物质或其他利益笼络人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行为。

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武装叛乱罪或武装暴乱罪的,依本法第104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述就是小编对“武装叛乱罪的概念”问题进行的解答,武装叛乱罪是指以采用武装对抗的形式背叛国家和政府,意图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份子可以判处死刑。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延伸阅读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北京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取保候审律师 技术支持:北京无罪辩护律师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