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2022-07-1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00]19号

发布日期:2000-7-13

执行日期:2000-7-19

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二000年七月十三日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北京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北京无罪辩护律师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