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事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

2022-07-18 来源:北京取保候审律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复[1995]3号

发布日期:1995-7-5

执行日期:1995-7-5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1995〕94号《关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违法所得”理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立即联系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13683328267

邮箱:xuxiaopengfalv@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二层

浏览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北京专业刑事律师,北京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北京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站程序部分素材及文章来源于网络,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立即删除。

Copyright 2022 北京取保候审律师 技术支持:北京无罪辩护律师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徐晓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