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有申请、决定、执行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轻刑,或患有严重疾病等,同时还需注明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决定阶段: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通常会在 7 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执行阶段: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按照要求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公安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名或盖章,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