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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事律师解答

2022-07-1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关于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等单位以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对单位行贿罪。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自然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严重是对单位行贿罪的罪与非罪分水岭。另外,对单位行贿罪的对象仅限于国有单位,不包括其他性质的单位。那么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北京刑事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391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什么叫对单位行贿罪

(一)对单位行贿罪的概念

对单位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二)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主要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同时侵犯国家经济管理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行贿罪与一般的向单位进行赞助、馈赠的行为往往不易区分。当事人的行为究竟只是纯粹送礼,还是以礼代贿,这都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眼光和知识才能进行较好的区分。值得一提的是,《刑法》中对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只规定了一个幅度,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过要是单位犯罪的话,那就会采取双罚制。

以上就是关于对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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