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李女士接到警方电话,说丈夫因涉嫌盗窃被带走调查。惊慌失措的她完全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只觉得天都塌下来了。现实中,许多家属在亲人突然被警方带走时,都陷入过这样的困境。
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从嫌疑人被带走开始,公安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讯问、收集证据等工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北京刑事律师徐晓鹏分析,这个阶段家属容易因过度紧张而采取错误行动,比如盲目找关系、干扰侦查等,反而会对案件不利。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徐律师接手李女士丈夫的案件后,立即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申请会见当事人。在会见中,他发现李女士丈夫对部分指控存在误解,便及时整理法律意见提交给侦查机关,同时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李女士的丈夫成功取保候审,一家人悬着的心也暂时放下。